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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債務催收公司債款催收有什么技巧?怎樣才更安全有效?東莞債務催收公司債款催收有什么技巧?怎樣才更安全有效? 一、掌握好訴訟時效 據《民法典》規則,一般訴訟時效是三年,假如在訴訟時效內債權人不建議債權,債權人超過了訴訟時效再提申述訟,其訴訟請求將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多發催收函 追款中應該多給債款人發出書面催收信件并盡量說服債款人簽收確認,并盡可能讓債款人寫書面的欠條或還款計劃,既到達訴訟時效中斷的意圖,又為訴訟預備了足夠的依據。關于已經超過了訴訟時效的應收款,力爭和債款人達到新的協議或者讓債款人出具新的還款條,以構成新的債權債款關系。 三、要求債款人供給擔保 確保即諾言擔保,要求債款人供給可接受的相關公司的諾言確保并出具書面確保函。假如申述,可將確保人列為一起被告,確保人應對債款人的債款承當連帶清償責任。 四、捉住每一個應承當債款的民事責任主體 查清楚債款人的開辦單位或股東出資的狀況,能夠將股東或開辦單位列為一起被告一并申述,對債權人而言,多了一個還款保障。 五、查清債款人的財物狀況 對債款人的財物狀況要經過各種方法、手段摸清、排查,以便訴訟程序中提交給法院查封、凍結。訴訟程序中,債款人對外投資的股權也是能夠查封、拍賣的。另外關于債款人的財物,簡單疏忽的還有其無形財物,包括商標、專利、著作權中的產業權利,這些都能夠查封、拍賣。 六、做好產業保全辦法 要申請法院采納保全辦法,就是在法院判定之前先行查封債款人的財物。判定能不能順暢實行,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保全辦法成功與否。 七、運用好付出令的方法追款 民事訴訟法規則了催促程序,關于債權債款關系清晰,沒有其他債款糾紛的,債權人能夠不經申述而直接向法院申請付出令。法院向債款人發出催促還賬的付出令后,假如15天內債款人不提出異議又不實行,債權人能夠申請法院強制實行。 八、順水推舟、巧妙施壓 債權問題本身就具有非常雜亂的特點,因為每一個債款人的狀況都是不同的,催收成功的幾率受到實際財政狀況和人性等多重雜亂要素多影響,這雖然是催收的困難之處,但也是催收過程中的機會所在。 本文由東莞債務催收整理 |